公告公示
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公告
来源: 财务科发布日期: 2025-04-01
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:
为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减轻患者就医负担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[2025]5号)文件的有关要求,我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正式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。门诊就诊患者无需提前预存预交金,就诊过程中按实际费用进行结算。原医保结算、现金支付、移动支付(微信支付宝银联)等缴费渠道正常使用,患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支付渠道。
3月30日前已缴纳门诊预交金的患者,可按照现有门诊预交金的退款渠道和退款流程进行清退。
如您在清退预交金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可到门诊一号楼一楼收费窗口进行现场咨询,也可拨打电话0311-68023693(工作时间:7:50-11:45 14:00-17:30)进行咨询。
我院将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,持续优化就医流程,提升服务质量,严格落实国家惠民政策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石家庄市第五医院
2025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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